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移栽前2~3天,按亩需药量毒土法均匀施于田中,施药时,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态,施药后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噁草酮和丁草胺复配而成的芽前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药剂通过杂草幼芽、根、茎的吸收进入杂草体内积累在旺盛部位,抑制生长,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持效期适中。 |
注意事项 | ·病苗、弱苗、直播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 ·施药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本品对蜜蜂和鱼毒性较大,不能用于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中,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沟渠、水源、鱼塘或浇菜。
·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并送医院诊治。
·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藏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医药、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