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移栽后5-8天,稗草出苗后至2叶期前均可施药。
2、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天,勿使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能有效防除稻田中的稗草、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误食请携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