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在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较好,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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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甘蓝蚜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褐飞虱对本品抗性风险高,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使用本品应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
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另锁保存了。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