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虫口在百丛1000头以上时进行防治,推荐使用制剂用量30-35克/亩,每亩 |
产品性能 | 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触杀作用较强,也有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成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对稻飞虱有较好防治效果,药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使用最多次数2次。2、本剂因无直接杀死成虫的作用,所以在水稻上使用应在低龄若虫集中的时期施药防治。3、使用时用水稀释后均匀喷洒,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4、本剂虽属低毒性,但在配药和喷药时,需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注意不吸入口中和大量沾入药液。操作时禁止吸烟、饮食,完成后洗净衣物和手脸。5、药液配成后,要立即使用。6将本剂放置安全地点,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的容器放置安全地点,对空包装物加以填埋或焚烧。鱼或虾蟹蚕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无刺激性。
中毒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到眼中,立即用清水洗眼睛。请服时漱口、催吐,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接受医生的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