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用于防治花生蛴螬,于花生播种期拌种施药。
2.拌种时务必使种子均匀粘上药液,晾干后播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烟草敏感。本产品用于防治花生蛴螬。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对蜜蜂、鸟、家蚕和水蚤高毒,对鱼中毒,在鸟类保护区、蚕桑地区、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花期禁止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剩余的药剂用专用容器回收处理,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挪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使用本产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接触到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产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早期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严重时导致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癫痫样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症状,如药剂不慎溅入眼中或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后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请及时转移到清新空气流通处。
3.如有误服本品,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者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4.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