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触杀型具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用于苗期茎叶处理,通过叶片接触而起作用。旱田使用,先通过叶面渗透传导到叶绿色内抑制光合作用。水田使用既能通过叶面渗透又能通过根部吸收,传导到茎叶,阻碍杂草光合作用和水分代谢,造成营养饥饿,使生理机能失调而致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物时,请戴好口罩、手套及防护眼镜,小心打开包装;设备检测时:应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眼罩或面罩。2.操作本品时应注意人员安全防护,穿防护性衣服和戴面罩,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切勿在操作过程中抽烟或饮食。3.消防处理:在灭火时消防人员应穿戴全套防护服并佩戴眼睛、面部保护设备,用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如发生大火时用泡沫和水灭火。此外,用于灭火的水不得排入水系统和河道。4.泄漏处理:应及时控制泄漏的来源,周围设警告标志。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大量泄漏:采用筑堤堵截或者挖坑收容,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不可将废弃物倒入下水道和其他水体,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处理废弃物。5.本品对鸟、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生产过程应避免对周围鸟、蜂群的影响,远离蜜源作物、桑园、江河、湖泊等水源。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紧急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