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本品应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兑水均匀透彻喷雾。 2、夏季用药应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蚕、蜜蜂、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时密切注意对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用药后的田水不可马上排入鱼塘等水源,禁止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鱼塘等水源。
2、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6、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