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应于辣椒烟青虫卵孵化盛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对小菜蛾、烟青虫卵及各龄幼虫均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 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误服,请携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土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 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