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芽前除草剂,应在花生播种后出苗前杂草萌芽前对土壤进行均匀喷雾处理施药。
2、最好是降雨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酰胺类除草剂,它通过植物的幼芽吸收,抑制蛋白酶的合成,使芽和根停止生长。在杂草出土前使用,适用于防治花生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
2、土壤墒情、有机质含量等都影响药效,建议在植保人员指导下使用。
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或清洗工作服。
4、本品对鱼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及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注意使用安全,严格按农药使用操作规程操作。
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7、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包装内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黏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2、避免儿童和畜、禽接触,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