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在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用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二次,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高效氯氟氰菊酯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和触杀为主。对甘蓝的菜青虫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鸟类、鱼类、水蚤、蜜蜂、家蚕、赤眼蜂等有毒,禁止在鱼塘、河流、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桑园蚕室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蜜蜂,桑蚕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