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在小菜蛾3龄前幼虫期,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药液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3.本品对鱼类为高毒;对蜜蜂、家蚕、大型溞为剧毒;对赤眼蜂为高风险性。禁止在鱼塘、河流、桑园、蚕室、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施药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后,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