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榛子榛实象甲卵孵化盛期施药为宜,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本品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击倒速度较快、击倒力较强等特点。按规定用药量使用时,对甘蓝的菜青虫、榛子榛实象甲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为延缓抗药性,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本品对蜂、鸟、鱼、蚕、赤眼蜂、大型溞等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接触部位尤其在口、鼻周围有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剂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