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纹枯病、水稻稻曲病:防治纹枯病在分蘖末期到孕穗末期施第1次药,7-10天后施第2次药;防治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广谱、内吸性有效成分的高效组合,具有预防保护及治疗铲除作用,并能较好延缓抗药性。可用于综合防治多种作物多种病害,对作物安全性较高,持效期较长。药剂在植物上的粘附力较强,耐雨水冲刷,能有效防除较广范围的作物病害。 |
注意事项 | 1.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远离桑园用药,桑园最外围一排作为隔离带。2.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使用过的空包装不可挪用装其它东西,而应采取焚烧或者掩埋等方法,加以妥善处理。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药剂。7.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和眼有轻微刺激作用,中毒严重出现头昏、恶心、呕吐症状。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和种子混合贮存运输。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