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高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选择性内吸型硫脲类化合物,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同时具有杀卵活性。在紫外光照射下,转变成为炭二亚胺,从而抑制小菜蛾的呼吸作用及能量转换。害虫受药后,表现出虫体收缩变小,体色变成黑褐色,并最终死亡。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 本品对水生生物剧毒,禁止在鱼塘及水域周围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对家蚕和蜜蜂有毒,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6.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可服用活性炭或用催吐剂催吐(清醒者),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