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搅拌后叶子正反面均匀喷雾。
2.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阿维菌素衍生物,具有胃毒作用,并具有一定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持效期,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避免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性高,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开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具。蚕室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如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