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产品既可用于种子公司进行专业化机械包衣,也可用于农户手工包衣。准备工作:棉花种子要先脱绒;水稻种子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氯烟碱类杀虫剂,内吸性较强,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蚜虫、蛴螬、蓟马等多种害虫具有较高的防效和较长的持效期。 |
注意事项 |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种子和种薯进行包衣处理。2.拌种和播种时应穿保护性作业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
3.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以防止误食中毒。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以免畜禽误食。4.用药过程中不得饮食,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及其它可能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5.使用本品及清洗药具时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蜂场及蚕室。 6.用过后的空包装经三次清洗后压烂或划破并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9.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操作。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2.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如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先冲洗5分钟,摘掉眼镜后再继续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4.如误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使其保持温暖和休息,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5.如误食:禁止催吐,用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6.如大量吞入,会出现以下症状:头晕,腹痛,恶心;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7.如发生中毒事故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避免阳光或强光源照射;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4.存贮温度为-20℃~4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6.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