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稻瘟病,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和齐穗期各施一次药,兑水均匀喷雾。
2、防治柑橘绿霉病、蒂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在植物体内具有传导性能。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柑橘绿霉病、柑橘蒂腐病。 |
注意事项 |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鱼、水蚤、藻类和赤眼蜂等环境生物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赤眼蜂放飞区等禁用。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和适当洗涤剂清洗,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禁止将洗涤后的废液和空包装物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工作人员要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等裸露皮肤和衣物。
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轻微刺激。
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4)食入:不慎误食,携带产品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