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公顷用本品450-600毫升兑水600公斤(或每亩用本品30-40毫升兑水40公斤)稀释均匀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内杀虫剂,是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具有触杀和胃毒的作用;本品直接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使害虫迅速麻痹、瘫痪死亡;本品主要用于甘蓝菜青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开启包装时应小心,防止药液因压力而溅入眼睛造成伤害;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本产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河塘等水域、桑园及饲养蜂、蚕场地;对赤眼蜂高风险,施药时需注意保护赤眼蜂等天敌生物。4、施药时要穿戴好手套、口罩、操作服等防护用品,施药时禁止吸烟与进食,施用后应及时更换并彻底清洗工作服;施药后的田地严禁放养家禽和牲畜,以免间接中毒。5、包装物应用清水冲洗干净并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的施药器具,用后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残剩药剂应密闭保存在原包装容器内,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开花植物花期禁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本品虽为水乳剂,但可通过皮肤渗入,若沾染皮肤后可能会有刺痛感和发热症状,应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并脱去衣服;若大量吞服中毒应彻底洗胃,但不能催吐,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宜保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并加锁,避免受潮、日晒或高温。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3、本品应远离儿童、牲畜及其他无关人员。4、搬运产品时应小心轻放,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