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稻曲病建议在水稻破口前5-7天进行第一次用药,7-10天后再次施药;防治水稻纹枯病建议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对稻曲病、纹枯病、苦瓜白粉病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苦瓜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用药时应穿戴防护衣物,禁止吸烟、饮食;
3.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
4.施药后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彻底清洗手和面部以及其它可能接触药液的身体部位;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赤眼蜂等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是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用药后的空包装应妥善安置于安全场所。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溅入眼中或接触到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3.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本品勿与食物、饲料、饮料和种子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3.存贮温度为40℃以下;4.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