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幼虫3龄前施药。
2、按亩用药液量45-75公斤均匀喷施棉株,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击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带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皮肤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鱼和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中毒急救: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