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5-7天,混药土均匀撒施。
2、用药前一天将田水排干,保持湿润,用药后1-2天内放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多种1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90天以上,每个作物周期使用一次。
2、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3、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沟溪,以免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中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2、对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保存。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