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应在春大豆2-3复叶,杂草2-4叶期,用水30-40升/亩茎叶喷雾。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氟磺胺草醚原药、精喹禾灵原药、异噁草松原药、乳化剂、溶剂复配的除草剂,具有较高活性,苗后使用对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春大豆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人工施药时最好选择扇形喷嘴顺垄施药,以免引起药害。 3、应选择晴天施药,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4、在长期干旱或草龄大时,需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加大用药量,以确保药效。 5、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大豆田中套、间或混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6、此药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 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后6-10个月),都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 麦、黑麦、谷子、苜蓿。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可以种植水稻、玉米 、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 7、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上。 8、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对鸟、蜜蜂低毒。用剩后药液应妥善处理,禁止倒入池塘或水流。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 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何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肺部有异常反应。 2、用药时做好防护工作,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者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要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