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佳,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一定的杀卵活性,对部分成虫有驱避作用。是一种神经毒剂,害虫接触药液后表现出过度兴奋、麻痹而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注意保护蜂源、桑田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2.配药和施药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穿防护服,戴防护面罩、手套等,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位。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