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1-3龄)用药1次,注意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能较好的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施药人员穿戴干净的防护用品,戴口罩、手套等。操作时避免抽烟、喝水和吃东西,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净接触药物部位。
3.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避免在鱼塘及开花植物花期及养蜂区周围使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废弃包装物及时处理,深埋或焚毁,以免污染环境。
5.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等物质混用。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无特效解毒剂,需携带标签立即就医;大量吞服时可以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