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掌握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 ,一般加水50~60公斤,注意喷雾均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二种不同性能特点的有机磷杀虫剂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熏蒸、胃毒和触杀作用。为胆碱酯酶抑制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勿与其它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3.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高粱、玉米、豆类、月季花、某些樱桃品种、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4.本品对蜜蜂、家蚕高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吞食和吸入均有毒,可经皮肤渗入,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应注意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的有效解毒剂是阿托品和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