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花生播种时土壤施药一次,使用时在作物根部开沟后撒入本剂,然后盖土,或拌细土后均匀撒施,土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有效防治花生蛴螬,宜在幼虫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配制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