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对杂草茎叶均匀喷雾。2、施药时要关注天气,确保施药后4小时内不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通过杂草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本品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1. 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品施药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等。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袋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6.对蜜蜂、家蚕、鸟类、蚯蚓和水生生物毒性低,对赤眼蜂低风险。对小麦、玉米、大豆三种敏感作物圴有影响。
7. 本品不能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请立即喝入水或牛乳稀释药液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