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使用本品85-225克,对杂草均匀茎叶喷雾。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可防除非耕地一年生、多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科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 不可与其他除草剂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 应选择晴天施药,一般喷施后7-10天杂草开始死亡。施药后五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妥善处理剩余药液,避免污染水源。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9.本品对金属制品具有腐蚀性,贮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若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时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