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定向茎叶喷雾杂草,施药时喷雾器应带保护罩定向喷雾。
2、施药应选择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苗后除草剂。施用后通过植物茎叶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施药后7~10天杂草逐渐枯死。对柑橘园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园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35天;本品属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严防药液漂移到作物上。 2、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干净,贮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3、本品严禁用混浊污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必须用清水。 4、应选择晴天施药,不宜随意提高稀释倍数,若4小时内遇雨应重喷,施用后5日内严禁放牧、翻地、割草;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清洗手脸及衣物。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施药时如药液接触到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误服应立即大量喝水并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