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卵孵化盛期、二龄幼虫前期使用防效较好。
2、使用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
传递,使害虫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
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鳞翅目害虫
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该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施药过程中,不可饮食和吸烟,用后及时清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
3.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至剧毒,对天敌具极高风险性,在桑园附近和开花植物期禁止使用,施药机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蚕室、赤眼蜂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用。
4 .应避免该药剂污染水源和鱼塘。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溅
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
即催吐后,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