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盛发初期、榛子榛实象甲卵孵化盛期施药为宜,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本品在甘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击倒速度较快、击倒力较强等特点。按规定用药量使用时,对甘蓝的菜青虫、榛子榛实象甲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为延缓抗药性,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4.本品对蜂、鸟、鱼、蚕、赤眼蜂、大型溞等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