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害虫发生初期用药,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瓜类、豆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吡啶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使用时注意避免对鸟类产生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