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在柑橘嫩稍期蚜虫发生期兑水稀释3000-5000倍细水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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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氯代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导致害虫死亡,对柑橘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为延缓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鱼类、蜂、桑蚕有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地下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用具。
4.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5. 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请就医;误服立即催吐,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