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现配现用。
2.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性茎叶入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土壤接触将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2.选择晴天施药,一般杂草在施药后一周内开始见效。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3.使用时应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清水冲洗手脸等。4.勿用金属容器盛放本品。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翻耕、放牧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后,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2.误食本品应携标签将病人立即送医,无专门解毒药,需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以及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存放,并加锁。3.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肥料等一起存放和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