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千克,搅拌均匀喷雾,重点喷植株中下部,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吡虫啉与二嗪类噻嗪酮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触杀虫作用。对刺吸式害虫稻飞虱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虾蟹套养稻田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鸟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无专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