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菜青虫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控制虫口基数,在害虫爆发前
期可加大使用剂量(在推荐剂量范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 ,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
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
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
区、河塘及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
及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不要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
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
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脱掉污
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
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
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4、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
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
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