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药剂宜在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初期施药。
2、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要品经生物发酵产生的抗性素内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具熏蒸作用,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γ-氨基丁酸,从而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本品适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和水蚤剧毒,对鸟高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鸟类保护区、蜜源植物及开花植物花期、养蜂区、蚕室及桑园附近、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禁止将洗涤后的废液和空包装物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其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症状,严重时导致呕吐。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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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