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5-7天后,拌细土225-300公斤/ 公顷(15-20公斤/亩)撒施,稗草2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芽鞘和根吸收,经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杂草的幼芽和嫩叶,阻止杂草生长点细胞分裂,最终造成植株死亡。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眼子菜、异形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年最多使用次数1次。
2.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最好在稗草二叶期前用药。3、要求地平整土壤,有机质含量少的砂质土,低洼排水不良的田块使用,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4、用药量要准确,避免重施。采用毒土法,撒药要均匀。5、使用本品是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使用时应注意对农田周围水环境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以免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7、孕妇及脯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如不慎溅到皮肤上或眼睛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如误服,请速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当地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