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用药,每亩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3%高效氯氰菊酯和0.18%甲氨基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为0.2%)复配而成,该产品具有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的特点。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喷雾时应将药液喷洒均匀,确保药液均匀喷洒到作物受虫害部分。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水生动物剧毒、蜜蜂高毒、蚕高毒、鸟中等毒,使用时注意远离河塘水产养殖区等水体施药,避免污染水域。禁止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具;蚕室以及桑园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双手颤抖,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全身抽搐或惊厥。
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本品为复配杀虫剂,若判断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