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除草剂原药。由叶片、茎杆和根系吸收,抑制乙酰辅酶A羧化酶,造成脂肪酸合成受阻,使细胞生长分裂停止、细胞膜含脂结构被破坏,导致杂草死亡。制剂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稗草(东北秧田)等杂草。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 开启包装物时请使用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品。在空气流通区域操作此化学品,某些工序需要使用局部抽风装置。
2. 生产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适防护服(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或药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脸等。
3. 该物质发生火灾时请使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或水做为灭火剂。如果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暴露的皮肤。不慎遗洒时,立即清扫并将固体洒落物转移至合适容器以备回收或作废弃物处理。注意不要让泄漏物质和清洗物流入城市下水道和开放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不能做他用。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有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对液体和固体污染物进行焚烧处理。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1. 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先冲洗1-2分钟后再摘掉眼镜冲洗。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2. 误食∶请携此标签就医。皮肤沾附∶用大量清水冲洗。
3. 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由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可与食物、饮料、饲料一起存放。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