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最宜,每亩兑水40-50公斤,配药时,先将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其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甘蓝蚜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勿与其它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2、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