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用于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兑水稀释后喷雾均匀,不可用毒土法。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的选择性杀虫剂,触杀作用比较强、兼有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口罩等,防止药液经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