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环已烯酮类除草剂,琥珀色油状液体,蒸气压<10μ Pa,(20℃),密度1.14(20℃)低于沸点分解。易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对光、热、高pH不稳定,可配制成任意倍数的均匀乳液。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为塑料桶装,可用配套的旋盖器开启;应该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
2、不慎发生着火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3、装卸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防护措施;装卸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装卸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远离儿童,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远离火源或热源。不与食品、粮食、饲料、种子、饮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