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飞虱,于2-3龄若虫盛发期施药,兑水50千克喷雾,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农药与氨基甲酸脂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作用,可迅速穿透害虫体表蜡质层,同时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其新陈代谢,将其击倒。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佩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对蜜蜂、鱼类等水生动物和家蚕有毒,不要在鱼塘、河流、养蜂场、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附近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远离此药。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废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乏力、呕吐、胸闷、眼结膜冲血,皮肤局部红肿奇痒。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3、解毒剂有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吗啡。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放置于阴凉处保存,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肥料等共同贮运,运输时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