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初期施药,施药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触杀作用,主要作用于害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花期避免使用本品,桑园、蚕室附件禁用;对赤眼蜂有极高风险,避免接触。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残剩药剂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和脸。
5、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3、按推荐使用,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症状如: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避免阳光直射,勿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肥料等混合储存。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