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齡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最好在早上或傍晚施药。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于甘蓝时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过程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