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
2、施药方式为液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高活性。 |
注意事项 | 1. 产品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类物质混用。
4.本品属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寄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并送医院对症质量。3.不慎接触到皮肤: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并清洗污染衣服。
4.如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