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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苏云菌(pd20120605)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7/4/24
总有效成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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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苏云菌pd20120605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苏云菌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6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害虫盛发初期使用,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产晶体芽孢杆菌的复配制剂,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同时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苏云金杆菌可产生两大类毒素:内毒素(即伴孢晶体)和外毒素(α、β和γ外毒素)。伴孢晶体是主要的毒素。在昆虫的碱性中肠中,可使肠道在几分钟内麻痹,昆虫停止取食,并很快破坏肠道内膜,造成细菌的营养细胞易于侵袭和穿透肠道底膜进入血淋巴,最后昆虫因饥饿和败血症而死亡。外毒素作用缓慢,而在蜕皮和变态时作用明显,这两个时期正是RNA合成的高峰期,外毒素能抑制依赖于DNA的RNA聚合酶。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对鱼高毒,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对蚕毒力很强,养蚕区与施药区要保持一定距离。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体施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治疗: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低于25℃的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