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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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性高,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6.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药液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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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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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