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隔7-10天1次,连续防治3次,发病重时与治疗剂配合施用。2.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能破坏细胞的新陈代谢而使病菌丧失生命力。其主要作用是预防真菌侵染,没有内吸传导作用,但在植物表面有粘着性,阻止病菌侵入。本品为水分散粒剂型,药剂为膨化粒状,兑水时崩解散开。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本品对鱼类有毒,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
5.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3次,连续使用应间隔10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1.施药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施药,视症状采取处理措施,携本标签就诊。 2.皮肤接触不适,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触药部位;如有发炎过敏症状,送医对症治疗。3.眼睛被溅入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医就诊。4.吸入不适,立即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并送医就诊。5.如发生误服,催吐洗胃,带本标签送医院就诊,对已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6.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